“这倒的确是。”孙大雷也长叹一声。不知为ฦ什么,说完这句话之后,孙大雷突然想喝点酒了,他忽然说,“奶奶的管他呢!兄弟喝点酒吧!”
孙大雷哈哈大笑,说:“作为一个ฐ名声在外的江湖人来说,他的决定永远都是那ว样雷打不动;因为ฦ,一个成名的江湖人,他在迎接艳羡赞许的荣耀时,同时也肩负起了这份无比高尚的荣耀带来的江湖责任和信任。所以,你的决定一旦公布于众,就算前面是万丈深渊,你也会毫不犹豫的迈步向前。”
孙大雷大笑,并且这次还笑得很洒脱,可是,他的嘴角又痛起来了,他呲牙咧嘴的说:“你还真别说,在落雁城这还真是个ฐ事实。”
“我这里当然没问题,关键是她那一关你能不能ม过!”
早上,王彪起得很早——这当然是他多年来早起练功的习惯。妙就妙在孙大雷的后院就有一片很大的竹林,并且环境优雅,空气清新า,是练功的绝好去处。这里山不高却秀美,林不深却清幽;走进这样的地方,就算是一个老态龙钟็的人,也会忍俊不禁想要放开手脚๐活动活动筋骨;更何况王彪还是一个ฐ生龙活虎的青年,更何况这里一大早ຉ就有各种叫不上名字的小鸟在歌唱。我们知道,有歌声的地方แ就会有欢乐,尤其是有小鸟歌唱的地方แ。
尚在门外,他已经看见孙大雷的屋子里人头攒动。孙大雷受了伤,并且很严å重。只见他面色蜡黄,斜躺在靠背椅里,面前围着一群得意门生,他们正摩拳擦掌叫嚣着要去为孙大雷报仇雪恨。
在人们看来,这个人的凶悍并不比一条凶猛的成年豹子更逊色。并且,他的粗短的脖子上还挂着一条足有无名指那么เ粗大的金灿灿的金链子;如此看来,这还是一个家底殷实的老东家。看他气势汹汹的样子,似乎把谁都不放在眼里。
孙大雷见了哈哈大笑,他说:“小子,你这是要去哪儿捉鱼吧?”
三人一进门,王百万便急切的问:“事情干得怎样?”
王百万抬起头,惊恐万状的问。“哪三个选择?”
一向性如烈火的佘刚抢先说:“我去一刀把他杀了!”说着,绰刀在手,出门要走。张威连忙拦住说:“佘二哥不要焦躁,这可不比寻常的对手,轻率不得。”
“没错,半月前卢家堡大少爷,人称‘双剑追魂’也是死在他的剑下!”张威แ郑重的说。
“好,开始吧!”
“难道这里就没有王法?”王百万说,“就算没有王法,也该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。”
王彪问:“准备好了吗?”
这些年来,与王彪决斗的人大致都是这种下场,也有很多声名已就的江湖名人同样如此。他的拳头击败过北枪王岳怀义,砸碎了善使流星锤汪峰的脑袋,震裂了柳江一流剑客柳青云的三根肋骨……战果不可胜数。现在人们只要听到เ他的名字也会有阵莫名的紧张和害怕。因此,江湖上都说他的拳头是“神拳”,说他的人是“拳王”。
人的伟大往往都是环境造就的,这次的旅行,这个赶车的老人,对于嵩山庄园的那群人来说,他的伟大注定是个不争的事实。
当人们处在极度的悲愤中,往往他的大脑แ会出现两种状态;一种是一片空白的混沌状态,一种是深陷回忆的沉思状态。现在王百万的思想就是后一种,他的思绪已回到了二十年前的往事之中。然而,这些像潮涌一般纷繁的往事中,只有那记钻心疼痛的耳光让他记忆犹新。
这记耳光也常常使他半夜惊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