闪电的脚程比追风要快上许多,所以唐欢提议我们两人共乘闪电,将包袱放在追风背上。我觉得不妥,追风本就脚๐程缓慢,若是跟丢了我们的衣物和盘缠岂不是不保。
许是听到了我的脚步声,她并未回头,只是放下了手中的玉笛。
因为坐的靠前,说书人的唾沫星子一直在我眼前飞,我赶紧将茶杯的盖子盖好,往后缩了缩脖子。
红
尘君手指微颤,指向楼上,怒声道:“人家的特点你看完就忘记了吗?你这个ฐ没有良心的死鬼~~~”
其他桌的客人见情形不妙,干脆连账也未结就悄无声息的走出了客栈。掌柜只能干瞪眼,却也不敢作声。
看来一场混战是不可避免了,握住不归的右手紧了紧ู,随即一松,轻喝一声:“着黑
衣者!”
不归收到指令迅挥动翅膀,在每个黑衣人脸前晃了一圈。我涂在它翅膀上的药粉便成功被那些黑衣人吸入体内。
未央神情古怪的看了我一眼,想是不明白我的用意。我当然不会傻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施毒杀了这些黑衣人,只是略微用了一些软骨粉,让这些黑衣人全身无力罢了。
在不归飞回我肩头的时候,不知是谁率先动了手,大厅里顿时一片混乱。
冷兵器的搏斗是最没看点的,更何况还是这种单方面的屠杀。我踢开挡住去路的几个黑衣人,匆匆上了楼。
一杯茶水还未喝完,楼ä下已经静了下来。
唐欢在门外象征性的叩了两下,低声道:“收拾好东西,我们要赶路了。”
虽然没有暴露身份,但这个客栈我们肯定是住不下去了。收拾好行装,趁着月黑风高,我和唐欢骑上马,踏着月色往城外走。
没来得及和未央告别,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,不过匆匆一面,我想我再也不会忘记未央这个ฐ名字。
娄国地处平原,本以为ฦ我们一路连跋山涉水的机会都没有,却在十日后的娄国边境现了瀑布。
初叹银河落,碧天白虹影。
我正仰头看着邑山之上奔流而下的瀑布,唐欢却十分煞风景的催我赶路。
“师兄你知道吗,重要的不是目的地,而是去往目的地时沿途经过的风景。”本想和唐欢拽一下文,结果他特别ี不屑的摇了摇头。
“你的重点永远跟我不在一个节奏上,我现在的重点是跨过邑江,咱们就出国了,出国你懂ฦ吗?”
“好吧,我承认我不懂。”
“……”
行至码头的时候询问当地的船夫,说是渡江